一谈到战争本质,我们首先想到的是普鲁士军事理论家卡尔·冯·克劳塞维茨《战争论》里最著名的一句话,即:战争是政治通过另一种手段的继续。也有精炼为:战争是政治(外交)的延续。
>司马法(司马法作者)
《战争论》首次出版于1832年,被誉为西方近代军事理论的经典之作,为近代西方军事思想体系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,被誉为“战略学的《圣经》”。克劳塞维茨因此被视为西方近代军事理论的鼻祖。
我们前面说过,司马穰苴活动的年代在大约公元前470年左右,《司马法》成书的年代亦在公元前380年前后。那么,让我们看看,司马穰苴的《司马法》,即至少在比克劳塞维茨早2200多年的时候,司马穰苴是怎样论述战争的本质的。
《司马法》共分仁本、天子之义、定爵、严位、用众五个部分。“仁本第一”是关于战争思想的总体描述。翻开《司马法》,我们可以看到第一行字,就是关于战争本质的论述。
“古者,以仁为本,以义治之之谓正。正不获意则权。权出于战,不出于中人。”我们逐段解析下。
——“古者,以仁为本”:全文以“古者”二字开篇,很明显,这部兵书传承的西周古典军事思想。即宋人陈师道所言“古者,周之正典也。”甚至,有人一直认为《司马法》为姜尚思想之集成。这段话意思是:自周公以来,国家之治理,“仁”是最根本的手段。
——“以义治之之谓正,正不获意则权。”:义,正义,仁义。正,正常,政治,常规方法。“治之”,考虑到春秋末期至战国中期的诸侯割据状况,应理解为治理国家和天下——正常手段要靠仁和义,但“正不获意则权”。什么意思呢?政治的、正常的方式如果不能达到目的,“不获意”,达不到目的。如果正规的、正常的、政治的方式达不到目的,“则权”。权,变也。就是要经过权衡,换一种能够达到目的的方式。《通义》云“自古极治之世不能无乱,萌谒正之变也,乃始不得已而用权。权意济仁义之穷,而返之正者也。”这个非常规的、非政治的手段就是战争!
——“权出于战,不出于中人”:权威来自于战争,不来自“中人”,权威不来自中正仁爱之人。
现在我们看一看司马穰苴军事本质的逻辑顺序:
国家乃至天下之治理要以“仁”根本理念——靠讲道理,用外交的、政治的手段来处理是常规的做法——如果靠说道理、靠外交沟通、靠政治手段不管用,矛盾无法调和——那么就要进行权衡,靠威权的手段来解决矛盾——威权,出自极端的战争,而不是出自走“中道”的仁爱之人。这看起来,如克劳塞维茨“战争是政治通过另一种手段的延续”是完全相同的观点,所不同的是,司马穰苴比克劳塞维茨早了2200年提出了此一理论!
事实是这样么?
仔细分析我们可以知道,司马穰苴是把战争发生划分为两个阶段:先是“以义治之”阶段,亦可以勉强说是使用政治手段的阶段;然后,“正不获意则权”,政治手段达不到目的则发动战争。司马穰苴强调的是政治手段和战争手段的顺序。先用什么,后用什么。说白了,他说的就是“先礼后兵”。
那么我们再看看,克劳塞维茨“战争是政治通过另一种手段的延续”的文本意义是怎样的。和司马穰苴恰恰相反,他强调的是“政治和战争”的不可分割性,政治和战争是一回事,政治是战争,战争是另外表现形式的政治。两者的本质是一样的。
这两个人在不同的时代都在讨论战争的本质。看似一致,实则理念迥异。司马穰苴的“先礼后兵”强调的还是战争的正义和非正义的伦理问题,但克劳塞维茨关注的则是政治与战争的关系问题——这里完全不涉及战争伦理。
东方文化的特征之一,就是总纠缠正义性的道德伦理问题。而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,所谓的正义非正义,都是特定历史的产物而已。脱离了时代背景,哪有绝对的正义?脱离了时代背景,哪有绝对的道德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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