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笔汉语词语
主笔是旧中国报界实行撰稿人制度的主要报刊负责人。其工作内容为统筹主持报刊的编辑出版业务,包括撰写评论、处理新闻、设计版面等。主笔又称“操笔政”,他能够撰写重要政论、对报刊文字全权负责。解放前大多数报馆都实行主笔制度,类似解放后新闻单位实行的总编辑负责制。但主笔必须亲自撰写重要评论,不仅仅是“看清样”,“只编不写”。主笔本身必须是“记者”、“专栏作家”、“评论家”,亲自抓新闻、写新闻、撰述重要言论。
中文名
主笔
拼音
zhǔ bǐ
词目
主笔
详细解释
(1).指主持判案。明 沉德符《野获编·吏部·大计纠内阁》:“每年初冬,朝审罪犯,俱太宰主笔,相仍已久。”《明史·李世达传》:“会朝审,命户部尚书宋纁主笔。”[1]
(2).旧称报刊评论的主要撰稿人。有时也指报刊编辑部的负责人。
清 王韬《论日报渐行于中土》:“西国之为日报主笔者,必精其选,非绝伦超羣者,不得预其列。”郑观应《盛世危言·日报》:“主笔者,触类引伸,撰为论说,使知议员之优劣,政事之从违,故日报盛行,不胫而走。”老舍《老张的哲学》第二一:“二年之后,凭我的才力,就是主笔。”
旧时指报刊编辑部中负责撰写评论的人,也指编辑部的负责人。
现在也指主要书写人的意思。例如,某大学班级同学要集体祝福某对新人结婚,由同学中一人书写祝福词语,祝福词落款可以署:某人主笔。
著作权归属
案例
卢汇系电视台节目主持人,卢汇以其主持的节目内容整理出版了一本着作,作品出版一年后,卢汇因车祸死亡,未留遗嘱。该书出版时注明系集体编写,主笔为卢汇,且稿酬亦由卢汇与电视台该节目所有工作人员平分,在卢汇生前皆无异议。卢汇死后,该书着作权归谁谁所有?
解析
由于题目中明确表示卢汇是主笔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》中关于合作作品着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,在卢汇生前着作权归卢汇所有,卢汇死后属于遗留财产,自然由其继承人所有。
参考资料
1.主笔·词典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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